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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1 04:27:43  浏览:869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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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5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设置社会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将第七条修改为:“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市、不设区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社会医疗机构开展下列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计划生育技术、婚前检查、产前检查、鉴别胎儿性别、人工授精、接生;
(二)传染病、精神病、性病诊疗业务;
(三)医学整形手术、戒毒。”
四、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外地执业医师来锡从事诊疗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五、将第二十三条第(三)项修改为:“医疗机构审核或者评审合格证书;”第(四)项修改为:“上一年医疗服务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医疗安全等各项统计信息资料。”
六、将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执业期间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第(五)项修改为:“管理混乱,有章不循,存在事故隐患未得到改进的;”第(六)项修改为:“停业整顿期限未满的。”
本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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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办一份国家级法制类报刊《中国法治导报》的
策划书 (宏观本)

策划人:贺胤应,

目 录
1、可行性分析 (1)法制类报刊现状透状
(2)市场预测 (3)优势分析
2、报刊名称策划
3、定位及发展目标
4、关于报社所有制问题的策划
5、关于报社组织形式的架构
6、投资概算
7、收益分析
8、栏目策划
9、产业链接


一、可行性分析:
(一)法制类报刊现状透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法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也获得了复苏和发展。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也蓬勃发展了起来,法律走近市民社会层面并获得了人们观念的基本认可,社会的发展要求有相应的传媒给以宣传及信息的传递,各类法制杂志、报刊、广播电视节目纷纷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报刊作为大众传播之一种,正在日益走近人们的生活,法制类报刊尤其如此。
目前,法制类报刊呈现如下三个特点:
1、纯粹性的法制专业报刊。如《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省级的《××法制日报》等,这类报刊主要是由官方当局主办的机关报刊,其有如下特点,首先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主要以法律时事及事件为报道内容;其次,由于是机关报刊,其内容多受政策性因素影响,许多报道内容空泛、古扳,与法治精神相去甚远,有些报道甚至完全不符合法治社会要求;最后,读者群体相对较为狭小(多为体制内的人员),脱离广大老百姓,且在街头报摊难以买到。
2、在综合类或专业类报刊中占有一席之地。如《南方周末》报的“法治”栏目;《经济日报》的“经济与法”栏目等。由于其仅仅是一个栏目,因此首先很难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其次专业性不强,有论点有待商。
3、满足市民阶层消遣的娱乐性报刊。如《法制文萃报》等,这类报刊缺乏思想性,同时办报者对法律的精神理解存在偏差,许多报道存在误导公众法律视角的倾向。
(二)市场预测:
1、报刊、杂志、广播等现代传媒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标准之一,这已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所证实,也为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逐步发展的传媒历史所证实。可以预见,在未来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报刊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报刊业的发展前景也是十分广阔的。
2、自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召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成为全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创办一份为建设法治服务的法制类报刊顺应历史发展之潮流。
3、与其它社会科学相比较,法学的传媒发展水平较落后。如经济学里的传媒业则发展较快,仅报刊就有《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营报》、《经济观察报》等诸多权威报刊。而法学目前还没有这样的集权威性与专业性于一体的报刊,这不能不说是法学发展和中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缺憾。
4、建设法治社会,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一个历史进程。在这一历程进程中,让广大民众知晓、理解、学习法律即普法,大面积全面的普法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报纸恰好以其传播面广、相对的恒定性而适应。
5、全国普通高校现在1396所,其中本科院校692所,设置法学专业的高校已经350所,而92年时仅65所。现在,理工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势头也很强。这说明法学已经成为一个热门专业。而这些学校的老师及学生将成为我们报纸首批的阅读者。
(三)优势分析:
1、******是全国五大专业法科院校之一,师资力量雄厚,人才济济,法学几个系院为我们办报提供了许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法律新闻系则我们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新闻人才。
2、学校创办的核心学术刊物《****》及教学研究刊物《******》、《********》等在国内外享有盛名,这为我们创办一份法制类报刊提供了经验支持。
3、由科研院所主办的全国性核心刊物已经有了成功的先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主办的《中国经营报》就是典型代表。由****主办法制类报刊更能整合学院的人才、资源优势。
4、高等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专业机构,我认为必须注重高等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也只有这样,学校才能提高社会公信度,培养出合格的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创办一份法制类报刊,可以有助于实现文科类院校的这种功能。

二、报刊名称策划:
拟为《中国法治导报》。
理由:1、我们的报刊属于法制类,因此报刊名称上必不可少的会涉及到“法”字。
2、我们办报的主要目标是为中国法治建设服务,从字面上也必然会涉及到“中国”“法治”字样。
3、中国目前还不是法治国家,而是向法治社会迈进的后发国度,我们办报的目标之一就是为中国法治建设寻求一种路径或向导,因此可称之为“导报”。
4、目前国内有种种“法制类”机关报刊,称为《××法制报》,这不科学。法治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法制仅是其中一部分,一个社会光有“法制”还不够,还必须得有执法、司法等环节,而这些环节要想达到公平公正,就必须得“法治”。另外,实现法治社会治理,需要很长时间,我们这样称呼本报,应该是科学地表达了我们法律学人对法治社会的渴求之心。

三、定位及发展目标:
(一)定位:
1、每周一期,周三出版,每期16—24版,定价1—2元之间,面向全国范围内(主要以大中城市为主)公开发行,且在街头报摊可以买到。
2、读者群分析:(1)首先,高学历性。当下中国是一个向法治国家迈进的后发国家,广大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希望广大农民、城市下岗工人看报、学法律是不现实的。因此,在读者群上,我界定为:从学历层次上来说为大专以上(包括大专);从性质上来说属于知识型读者;从专业上来说以法律专业为主兼及其他专业。其次,中高收入者。从个人收入角度来看,基于前面的高学历性,我们的读者群一般具有相对较高的社会收入,属于中高收入者,自然也是社会精英阶层。综上所述,可以预见,读者群主要为法官(中级法院以上含中级法院)、律师、检察官、法学教授、法科院校学生及其它法律工作者;(2)我个人认为,纸质传媒按照其受众群体之不同,可以分为三类:一为“学究型”纸质传媒,这类纸质传媒的受众群体为极少数的专家、学者、教授,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主要为广大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人而创办; 二为“思想型”纸质传媒,这类纸质传媒的受众群体为广大的社会精英,比如南方报业集团主办的《南方周末》,主要为广大知识分子而创办;三是“平民化的地方型”纸质传媒,这类纸质传媒的受众群体主要为广大普通老百姓,比如《华商报》就属于此种类型。我试图将《中国法治导报》界定为一份“思想型”纸质传媒,因此一大部分非法律专业的社会精英也必将成为我们报刊的读者群。
3、办报理念:应不畏权威权势,务求深刻、全面、及时反映中国法治时事,用勇敢和智慧的心创造中国法制类报刊的新神话,为社会公平和正义尽一份力。

关于调整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教育部


关于调整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领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教委(教育厅)、中国科学院分院,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简称产学研工程)的领导和协调,1994年6月27日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财政部等部门共同成立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领导协调小组。目前,由于政府机构调整和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产学研领导协调小组及其?
旃遥晒揖澄⒔逃俊⒅泄蒲г骸⒉普坑泄馗涸鹜咀槌伞A斓夹餍∽榈闹饕霸鹗牵?
1.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产学研联合的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等;
2.确定产学研工程的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
3.协调产学研联合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对产学研工程的领导和协调,采用多种形式推进产学研联合工作深入、持久、卓有成效的发展,促进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

附件: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负责人名单

组 长:张志刚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副组长:韦 钰 教育部副部长
严义埙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成 员:王建曾 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司长
黄 黔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刘晓群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促进与企业局副局长
江旅安 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巡视员
高 朗 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副司长
虞列贵 财政部经济贸易司司长
办公室主任:高 朗(兼)
副主任:王建翔 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副处长
武贵龙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处长
孟宪民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促进与企业局处长



199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