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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长和荷兰王国农渔大臣会谈谅解备忘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19:56:02  浏览:846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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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长和荷兰王国农渔大臣会谈谅解备忘录

中国 荷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长和荷兰王国农渔大臣会谈谅解备忘录


(签订日期1980年9月23日 生效日期1980年9月23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邀请,荷兰王国农渔大臣G·布拉克斯先生率农业代表团于一九八0年九月十七日至二十五日访问了中国。在访华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万里副总理会见了G·布拉克斯大臣和代表团全体成员。G·布拉克斯大臣和霍士廉部长、朱荣副部长举行了友好的会谈。

 一、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荷农业和农用工业合作的情况,并表示了加强合作的愿望,一致认为,进一步开展两国间农业和农用工业合作具有广阔前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荷兰王国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的共同意向声明》,双方将在畜牧业、饲料、园艺、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以及土地开发、水利管理、林业等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加强合作与交流。

 三、双方认为,两国继续在上述领域内互派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包括政府、经济组织和公司)进行访问考察、合作研究、加强经济、科学、技术交流是十分必要的。
  双方商定,根据对等互惠的原则,每年至少互派两个专业代表团,代表团的往返国际旅费自理,到达接待国后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接待方招待。代表团的组成和其他具体事项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四、双方决定成立中荷联合农业工作组,其职能如下:
  1.探讨共同感兴趣的合作领域和合作项目;
  2.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促进、指导和协调双方合作项目的计划,并协助其计划的执行。
  工作组的组成,由两国部长各自任命一位副部长或相当于副部长的官员担任各自代表团团长,成员中包括若干名(政府、经济组织和公司的)专家和顾问。会前将名单提供给对方。
  工作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轮流在北京和海牙举行。每次会议日程至少在会前两个月商定。
  工作组开会期间的组织工作及其费用由东道国负责,双方与会代表团的费用按第三条文办理。
  工作组所签订的文件要报告给中荷经济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

 五、双方就一九八一年互派代表团和合作项目交换了意见,具体合作项目的建议见附件。双方同意对这些合作项目进行审查,尽可能在一九八0年底前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双方同意对于中国南、北方草场改良,湖北省咸宁县向阳湖奶牛场,哈尔滨温室园艺四个合作项目优先开始执行。荷方已经提出了或将要提出愿意无偿提供专业知识,咨询、培训以及试验用的种子等的具体合作建议,中方表示欢迎。
  荷方在一九八一年将派两个专业代表团: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代表团及土地开垦和发展(包括水的管理和林业)代表团访华。中方在一九八一年也将派两个代表团访荷,专业定后通知荷方。

 六、关于荷方建议在中国组织一次关于荷兰的农业及农用工业生产能力和技术知识的展览事,中国农业部将给以力所能及的支持。

 七、一九八一年中荷联合农业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应于一九八一年下半年在荷兰举行。
  G·布拉克斯大臣阁下邀请霍士廉部长在一九八一年访问荷兰,霍士廉部长愉快地接受邀请,并表示感谢。访问的具体事项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八、荷方建议派一名农业专员来驻华大使馆工作,中方表示欢迎。中方将视需要派相应人员去驻荷兰大使馆工作。双方同意将通过外交途径进一步商定。

 九、谅解备忘录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从一九八0年九月二十三日在北京签字之日起生效。
  注:附件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长           荷兰王国农渔大臣
     霍 士 廉               G·布拉克斯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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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
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徐凤林


近日,笔者随市人大调查组对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法院刑事审判庭、检察院公诉、监所检察科、公安局看守所等部门负责人及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座谈会,视察了看守所。
  一、 调查的基本情况
  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严厉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坚持“严打”方针,按照“稳、准、狠”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先后惩处了一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林区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林区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对盗伐林木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了审判,有力保护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进行了有力打击,确保了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平稳发展。在坚持“严打”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在事实清楚,认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非暴力犯罪分析利害区别对待,打击孤立少数,教育、挽救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了林区的和谐稳定。
  (二)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是将量刑环节纳入庭审程序,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减少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二是强化审判质量和效率,对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做到当庭宣判。三是规范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推行关键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确保审判程序合法、实体认定准确,提高了案件质量。四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五是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
  (三)严格执行法律和各项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确保定罪准确、罚当其罪,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合议庭、主管院长、审判委员会三级把关制,确保案件裁判质量。三是落实法定审限制度,实行承办人负责、庭长监督、重大复杂案件分管院长监督把关。四是出台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实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刑事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五是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的出发,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实现控辩平等,保证刑事裁判的公平、公正,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四)注重审判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深入开展“三项教育”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审判队伍思想建设,使法官牢固树立起“三个至上”的政治意识、公正司法的法律意识和规范审判的程序意识,自觉地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要求。狠抓法官职业化建设,强化审判业务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法官的审判能力和释法明理水平,使审判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建立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构筑了预防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的防控监督体系,形成了用科学理论指导审判理念,用法律法规规范审判行为,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言行的具有林区法院特色的审判队伍管理机制 ,提升了队伍综合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案件质量不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二) 审判人员匮乏,结构不尽合理,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三、 几点建议与思考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审判理念与时俱进。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用“三个至上”思想指导刑事审判工作,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守住审判公正最后底线,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要深刻领会《刑法修正案》和《人民调解法》等新法律、法规的法理内涵,审判理念与时俱进,审判作风务实清廉,提高审判能力,树立司法权威,彰显司法公信力。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罪责均衡”的刑事审判三大原则,把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多办“铁案”和“精品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创新审判管理方式。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理清审判工作思路,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新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建设,构建以质效指标管理为核心的审判运行调控系统;以重要节点管理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以案件评查管理为核心的审判质量监督系统;以信息反馈管理为核心的审判效果评价系统。要大胆探索量刑标准化新模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努力做到刑事审判量刑均衡。要不断完善人民法院调解制度,规范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做好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实现当事人息诉服判、案结事了。要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科学处理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之间的关系,确保矫正效果。要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陪审员任用、培训和管理机制,保障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三)加强审判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大力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加大新形势下刑事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证据审查判断能力;驾驭庭审能力;调解案件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适用法律的能力,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和审判水平。要优化和充实刑事审判队伍,落实审判岗位目标考评机制,建立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法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审判质量。要强化刑事审判信息化建设,实施科技强庭,全面提高审判的科技含量。要全力搞好审判经费保障,努力建设一支审判作风过硬,职业操守良好、审判能力精深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推动刑事审判工作整体升位。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廉洁公正司法。要大力加强审判队伍廉政建设,构建拒腐防控长效机制和审判运行监督机制,增强抗干扰能力和拒腐蚀的免疫力,保持法官应有的职业独立性;要搞好审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审判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和举报查处制度,严明审判纪律,严肃查处审判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审判队伍的纯洁性;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认真落实法院廉政监督员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专题活动,保持审判作风的优良性;要严格落实司法“六公开”制度,实施“阳光司法”,维护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确保司法廉洁、审判公正、当事人满意。

关于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部公路司


关于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部公路司
交公路发明电(2003)04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近日,在交通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交通系统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区进行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通知各工程项目指挥部(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完善非典型肺炎防治机制,切实加强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

  二、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应立即印发、张贴预防非典型肺炎的宣传资料和手册,普及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要加强各工点施工工人、技术与管理干部的卫生保健工作,工地办公室、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并组织人员集中定期消毒。根据实际情况,各地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